为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有门诊统筹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含);在职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45岁以下为2000元,45岁以上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均为60%;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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