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北燕达医院住院楼大厅及门诊大厅墙面维修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综合说明 | |
项目名称 | 河北燕达医院住院楼大厅及门诊大厅墙面维修 |
建设地点 | 河北燕达医院住院楼大厅及门诊大厅 |
备注 |
(二)承包方式与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固定合同总价,除设计变更及工程范围外增加部分不再调整。
承包范围:河北燕达医院住院楼大厅及门诊大厅墙面维修所包含所有项目。
工程量:以现场勘查工程量为准;
(三)工期要求:
总天数为8天,开工、竣工日期根据招标单位安排。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住院楼大厅施工方案
(1)大厅横梁用角铝加固。将角铝内角立面打胶处理,粘结横梁阳角部位。要求:角铝打胶密实、粘结牢固。(注:梁底南侧角铝施工将原有石膏板拆除,加装挂件与角铝连接,连接方式为螺丝连接,角铝单立面打胶)
(2)角铝规格:60mm*60mm,厚度1.2mm,角铝颜色与干挂砖颜色相同。
(3)大厅整体干挂砖检修。标准:对干挂砖松动的需取下,用大理石胶重新粘接,对原有裂缝的干挂砖需将原有结构胶清理干净方可打胶施工。
2、门诊大厅施工方案
(1)将干挂石材的缝隙清理干净、打胶。施工要求:打胶平滑、无明显接茬、深度一致。
3、以上施工用胶为浅黄色结构胶,施工前需做地面防护,防护材料为竹胶板。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支付结算合同价的95%,保修期届满,无因乙方原因而的工程质量问题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不计息)。
(六)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限电汇或现金,以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银行回单),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单位指定的帐号。中标范围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将结算返还(不计息)。中标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出现工期、质量、资料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招标方有权直接从中标方的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抵作损失赔偿、罚款或违约金。
(七)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2017年度工商年检;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工程相对应的建筑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必须直接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本项目施工;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来承接过两项以上类似建筑工程;
5、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6、投标人必须承诺并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八)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向招标单位交付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人收到保证金后,向投标人开具收款收据,投标人将收据复印件装入商务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核验,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2.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 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2.5.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九)贵单位若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17年09月25日前到健康城物业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及施工方案。图纸直接考电子档,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意向单位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设备拷贝。
(十)投标单位应与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供本维修所需主要材料样品,并标注材料名称、品牌、规格、产地等资料。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13:30。
开标地址:健康城物业会议室。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十三)具体合同条款在确定中标人后另行商定。
二、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招标单位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视为废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
1.1投标函;
1.2投标报价表;
1.3授权委托书;
1.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机械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等;
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资质)、税务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四)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签。
(五)投标文件中有关报价数额的,应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税收、保险等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报价方式:
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进行报价。
(三)报价编制依据:
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所有封袋上都须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封袋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印章)。
4、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投标单位须在总则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逾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评标
1、经评审的zui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zui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2、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zui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本工程具体采用:第1种方式进行评标(经评审的zui低投标价法)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已被废止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人资质、投标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等在通过资格予审后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二)开标、定标
1、主持与参加人员
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2)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以及招投标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
2、开标主要程序:
1)开标前由招标人组织人员对投标人出示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验证;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公布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
4)审查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代表资格,并公布结果;
5)当众拆封,在监标人监督下,宣读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逐一复核无误;
6)由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3、开标会纪律:
1)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并按要求签到。
2)在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走动。
3)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高声喧哗。若发现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应按相应程序提出质疑或投诉,不得扰乱会场秩序。
4) 若需发言,须征得主持人同意。
5) 不得中途退出会场,开完标后不得在开标室逗留。